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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六章 猛兽疑云

第二百七十六章 猛兽疑云 (第1/2页)

“亏了就亏了,谁知道这猪跑到哪儿了,好不好找。”
  
  王立献说着,看了陈凌一眼。
  
  “那倒也是。”
  
  陈凌点点头,理解了王立献眼神中的含义。
  
  他是在担心刚才夹子上的半截尾巴真是一只豹子留下的。
  
  如果真的是豹子,这代表着以前消失的豹子再度出现了。
  
  那就肯定不是单独这一只了。
  
  摸不清虚实的话,贸然往深山走,太过冒险。
  
  有些人肯定不理解。
  
  山里有豹子怕啥?咱们不能带枪去吗?
  
  确实,能带枪去。
  
  但是如果被豹子盯上的话,哪怕带了枪也是没用的。
  
  因为豹子跟老虎、熊啥的不一样。
  
  它一般不跟人硬碰硬,面对面的来。
  
  而是背后偷袭。
  
  或者树上偷袭。
  
  悄无声息,让人防不胜防。
  
  就连土豹子多了,金门村的猎户为了保险起见,还不大敢进山呢。
  
  更别说真正的豹子了。
  
  这玩意儿凶残且滑熘,可以下夹子对付,或者下点兽药,毒死它们。
  
  至于用枪,如果不是专门吃这碗饭的老猎手,拿了枪也打不中它们。
  
  豹子跑得快,在高山低谷如履平地,面对陡峭的山岩,也不过几个蹿跳的事,人没有瞄准的机会。
  
  普通人一旦进山遇到豹子了,多数情况下,看不到它们在哪儿呢,人就没了
  
  。
  
  换句话说。
  
  在荒郊野外,人类面对任何野兽,胜算都不高。
  
  就算能面对面看到豹子了又能咋样,最多出于本能还会慌张畏惧,慌了神的人,逃跑都难。
  
  山林之中是它们的天下,人也跑不过它们啊。
  
  什么豺、狼、虎、豹、熊,都是对人有极强攻击性的。
  
  它们跟野猪不一样,野猪还能被人吓跑。
  
  而这些凶残的野兽是会逐渐试探的。
  
  只要摸清楚你是外强中干之后。
  
  就是它们找机会下手的时候。
  
  除非是像去年那样,一个队上的青壮,十多人,二十人一起去山里。
  
  这样多带几杆枪,带上一群狗。
  
  便是来了老虎和黑瞎子也不带怕的。
  
  就是眼下只跑了一头猪,不值当这么兴师动众的。
  
  再说今年庄稼收成不错,就算有人想组织打猎,大家也都没动力进山了。
  
  陈泽这时候还不知道他们两个人的心思呢,一听王立献放弃去追猪,顿时就急切的道:“为啥不去找回来啊献哥?不行咱们就多叫几个人一起进山找一找嘛。你看看这地上,血都流成这样了还能跑掉,肯定是大猪,不抓回来多可惜。”
  
  王立献嘴拙,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,皱了皱眉头,最后也没吭声。
  
  陈凌这时候抓着那半截尾巴在看。
  
  听到他这话,就笑呵呵说一句:“你别急啊水娃,献哥家的狗也不中用了,你催他去撵猪,他也只能干着急,没办法啊。”
  
  “我来吧,我来先给你们瞧瞧,这猪是往哪儿跑了。”
  
  说着,向着农庄的方向打了两个响亮的呼哨。
  
  不一会儿,便有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从远处飞来,缓缓的拍打的翅膀,落在陈凌的脚边儿。
  
  鹞子在陈凌身上没有待护肩和护腕的时候,是不往他身上落的。
  
  现在鹞子这双爪子越发的粗硬锋锐,是真正能穿人皮肉的。
  
  陈凌可不敢直接让它落在身上。
  
  “哦哟,是鹞子。”
  
  陈泽惊呼一声,他姐姐一家三口,连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也看呆了眼,原以为陈凌是要把狗叫过来呢,谁知道叫来一只鹞子。
  
  很多人知道陈凌家有这玩意儿,还真没亲眼见到过呢。
  
  “嗯,鹞子能飞,比狗在地面跑快,方便一点。”
  
  陈凌说着,走到野猪留下的血迹跟前,蘸着血抹在二秃子鼻子上,让二秃子去感受了一下猎物的味道。
  
  看到二秃子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,就知道它发现了那只逃跑野猪的踪迹了。
  
  当即就把它抓起来,托在手上,向天一扬。
  
  二秃子展翅凌空飞起,在天空一阵盘旋之后,勐地朝一个方向飞去。
  
  “俺的娘哎,不是吧,狗能找骚,鹞子也能找上骚?老鹰跟鹞子啥的不都靠眼吗?你这咋还有靠鼻子的?”
  
  陈泽一看陈凌的做法,顿时叫道。
  
  陈凌抬头看了眼二秃子飞去的方向,笑道:“咋就没靠鼻子的鹰?你又没训过鹰,怕是不知道训鹰还得让鹰记住你身上的味儿吧?”
  
  训鹰中比较重要的一环,就是让鹰记住主人的气味儿。
  
  一般人训鹰,为了让鹰更容易接受自己。
  
  可以用自己的唾液吐在肉上,再把肉喂给鹰吃。
  
  还可以用汗水和唾液结合起来,抹在鹰身上,让鹰熟悉自己身体的气味。
  
  时间长了,潜移默化,鹰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。
  
  因此鹰的嗅觉虽然不如视觉和听觉强大。
  
  但要是分辨气味儿,还是相当厉害的。
  
  再有陈凌灵水喂着,二秃子就是单独靠鼻子也可以追踪猎物。
  
  不然以后还要在山里寻找药材呢,没好鼻子咋行。
  
  “好家伙,熬个鹰而已,还有这些个门道儿吗?”
  
  众人听完齐齐一愣,随后心想:恐怕也就是富贵这小子有闲心思搞这些东西了,有狗有鹰的,都快玩出来花儿了,别的人一辈子估计也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儿。
  
  几人一块闲聊着,等了十来分钟二秃子才飞回来。
  
  “看来这头猪确实不小,带着夹子还跑了这么老远,看来追回来得费不少力气,反正今天肯定是不成了……”
  
  陈凌摸了摸鹞子,说道。
  
  鹞子来回十来分钟,也就是飞过去的时候,在天上飞了五分钟才能找到猪呢。
  
  换成人在山林里走着,爬上爬下,有高有低的,那起码得半个小时。
  
  而且就算找到猪了,太大个头的猪,也不好往山下弄啊,再稍微一收拾,太阳就下山了。
  
  这还追个屁。
  
  连陈泽都泄气了,跺着脚连说可惜。
  
  王立献拍拍他肩膀:“可惜啥,这不还有小野猪崽子嘛,富贵前几天请人吃庖汤来着,你们出去打工的没吃到,这次来俺家,俺请你们吃。”
  
  陈凌一听这来劲了:“行啊,小猪崽子肉嫩,炖一大锅,多好吃。我明天带着酒过去。”
  
  陈泽却连连摆手:“别别别,可不敢喝你的酒,村里都说你家那酒,一坛能换一辆拖拉机。跟你喝一顿酒,俺一个人就把拖拉机轱辘喝没了。”
  
  这话把大家都逗笑了。
  
  当然了,也是陈泽这小子故意在开玩笑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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