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利剑 (第1/2页)
《麟趾格》是高氏为了窃取魏室权柄而制订的律法,如今不堪使用,甚至会让晋阳方面有机可乘,培养出第二个高氏来。
“律法为王者之鞭,要牢牢掌握在君王手中,鞭子的力度、范围,全看律法制订得合不合理。”
合理的标准,自然是看如何符合他们高氏的需要。
“曾有人送信求情,黎阳郡太守房超将其杖杀,父皇交口称赞,并效仿曹操悬挂木棒,若能继续实行下去,可以阻遏人情贿赂之风,可惜中途而止。”
对此高洋还有印象,这件事发生在高洋刚刚登基那会儿,当时他还很励精图治,想要创造一个风气崭新的帝国。
有人走人情到房超那里,房超将使者打死,高洋非常喜悦,但是都官郎中宋轨上书,说如果请求别人受贿就被诛杀,那亲自枉法谋私又该是什么刑罚?
那时候高洋还年轻,双标和无耻没有练到家,不好意思说我们高家人除外,现在的高洋已经是完全体,再有人上这种奏疏,估计会被他骂一句“天家之事与汝何干”就打死。
这也是齐国皇权逐渐强化的体现,彼时高洋刚刚登基,权力不足,而现在他有足够的威望去推行这件事。
“父皇早年曾命百官商议制定《齐律》,然而一直未成,案件的审判仍依据旧魏朝律。那在世人眼中,我们到底是新生的大齐,还是只是换了国名的旧魏?想是这些官僚不通律法,或故意拖延,若是新法迟迟不推进,则世人不知我大齐之新,旧魏的弊病也就无从清起。”
高洋的脸上出现了狠厉之色,这是他的心病,最恨别人看不起自己。
“又有被弹劾者,反过来诬告弹劾者的事情,父皇明察,诏令设立弹劾条例,有罪之人不得告发。然而这条规定却被有心之人利用,先将清白者诬告为罪人,被告人无奈只得攀指他人,众多官吏居然无法判断,涉案者常达千人。这实际上是官员们为求宠信,欺上瞒下,曲解父皇的好意,坏了国法……”
高殷这时候所说的,就纯粹是为高洋遮羞了。
因为高洋的规定很没脑子,有罪之人不得告发他人,那些真正有罪的家伙,就会为了防止自己被告发,先发制人去攻击知道他们底细的人,而被攻击的人就只能拖新的人下水,这样就会有官员涉入调查,从而可能洗白这些冤枉者。
当然高洋也不是故意没脑子的,他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底下的官员互相攻击,无法团结,并且有机会去杀死他想谋害的某些官员,符合他杀人的需求。
然而他毕竟是皇帝,高殷作为他的太子,也只能说他的本意是好的,都给下面的人执行坏了。
“……所以孩儿以为,出台新法刻不容缓,给务实的官员以倚仗,让奸猾的人无所遁形,不仅能为世人表率,而且能强化君主的权威,实在是利国利民的大事。”
高洋听罢,细细思索片刻。
“你如此说,心里一定有腹案了?”
高殷点头:“正是。帝王所用的权力,无非奖赏与惩罚,使用它们的要点就在于情理。然而情理有时有进有退,事件有时是非难辨,或许今日这案合该如此判,十年之后有了新证据,却又将其完全推翻。而奖赏可以追回,惩罚却不能复原,孩儿认为以后遇上应该奖赏或惩罚的情况时,施行奖赏不能确定时从重,惩罚不能确定时从轻的原则,且保留当事人和亲属在事后永远追溯的权力,让他们始终可以申辩。”
“在这个基础上,设立明晰准确的法令,简明扼要的科条,再命令官宦人家的子弟必须研习,作为当官之基础。凡是能提出法令的漏洞,以及能给出解决方案的,无论是谁,都派官员去研究,再上报给宰辅和父皇判断是否合理,给予适当的赏赐,这样,我大齐的律令将深入人心,世人也知我大齐治国法中有理,理中有情,何愁不得天下人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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