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苏琼 (第1/2页)
苏琼今年四十岁,虽然官服穿在身,但瘦削挺拔的身子和稀疏刚硬的短须,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戍边的卫士,而不像一个正六品的朝廷官员。
大理寺是齐国的最高法院,掌刑狱案件审理,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,然后依次是少卿、丞、正、监、评各一人,在册官员一共六十九人。
又因为秦汉时期,同职责的部门是廷尉,所以大理寺卿也可以被叫做廷尉卿。
虽然大理寺卿是最高长官,但大理寺最有名的人却是大理寺正苏琼。
苏琼是齐国难得的良吏,良到全国都非常有名,堪称齐国司法的救世主。这人就跟侦探一样,到哪上任都明察秋毫,去南清河郡做太守,就没有犯法的事情,外郡的盗贼路过南清河都要挨两巴掌,然后被抓起来送官。
更离谱的是,以前在南清河做贼的一百多人,最后都自愿充当苏琼的耳目,民间大小事苏琼都能收到风,哪怕是官员喝了百姓一杯酒,他也知道得清清楚楚。
因为政绩漂亮,苏琼的四次考评都名列最上等,虽然因为居丧,离开了南清河郡太守的职位,但丧期过后,马上又出任大理寺正和司直,相当于齐国最高法院院长兼纪检副职。
御史中丞毕义云,任职以凶猛暴虐著称,大理寺的官员都很怕他,唯独苏琼逆流而上,审查御史台的案件,翻了许多案子,乃至后来由大理寺复查御史台的案件成为了齐国的惯例。
苏琼又为许多被告谋反的人洗刷冤情,就连五兵尚书崔昂都劝他悠着点:“宁可杀错千个好人,不可放过一个逆贼,免得不小心陷了进去,何必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这么轻?”
苏琼说:“我没冤枉一个好人,也没放过一个反逆”,由此得了一个“断决无疑苏珍之”的称号,可以说他改变了大齐,至少改变了一点点。
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齐国苏青天,也不敢直面齐国真正的黑暗,犯人被杨相一批批的带走、天子一批批的杀,虽然他不齿于像同事们一样,为了讨好天子而大兴冤狱,但也对这一局面没有办法。
因此得知太子救下四百名囚犯的性命,苏琼颇为意外,知晓太子今日要来,苏琼特意等在大理寺,亲自迎接太子。
“下臣苏琼,拜见东宫。”
“免礼。”高殷的手触碰到苏琼,才能将他扶起:“前些日子的那批犯人,现在何处?”
“既已送回,下臣便按照律令审判。”
高殷皱眉:“如此,是否太过了些?”
虽然经过苏琼审查,没有无辜者,这批犯人应该经过大理寺的审判后明正典刑,但大齐自有国情在此,他们是杨愔带去给高洋的祭品,侥幸为高殷所救下,在杨愔那边就是天恩,自然应当释放。
可在苏琼这边就不这么觉得了,本来这群人就是死刑犯,只是被天子虐杀有些不人道而已,但改变不了这群人该受刑的本质,虽然可怜,但苏琼仍然觉得应该按国法办事。
“下臣以为,罪者应依国法治刑,不因他物而改。”
“呵呵……你说这个我都觉得好笑。”高殷笑了起来,“你是按照旧魏律,还是依《麟趾格》?”
苏琼顿时紧张起来:“自然是《麟趾格》。”
“那这里面,可就有很多话可以说了啊。”
律、令、科、比是汉朝律法的表现单位,北魏则以格代科,麟趾格,就是东魏孝静帝让群臣在麟趾阁中商量议定的新法律,因为群臣里有一个高澄,又因为东魏的形势和旧时不同,很多地方都要优先服务于军务和高氏,所以《麟趾格》是体现了高澄、或者说晋阳霸府执政思路的法律,和旧魏的法律有很大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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